2006年3月2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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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法律更贴民心
省人大常委会昨举行第24次会议
本报记者 陈晓青

  本报讯  浙江省的道路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才最有人性化?居民家中被盗、自行车被偷,物管企业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备受老百姓关注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在昨天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接受第二次审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在经历调研、听证后,对一些老百姓关注的条款作了修改。昨天,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于国强、副主任委员丁祖年对这些修改条款的审议结果做了报告。(纵深报道见7版)
  据悉,本次会议还将对今年的一类立法项目《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将有望在本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钟山所作的关于省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建华所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议案的说明,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分别所作的有关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